在「性」之外 我們應從女作家之死學到什麼?

林麗珊/社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副理事長

    法國哲學家羅蘭.巴特著名的宣稱「作者之死」:作品一旦問世,作者即已隱身,詮釋權交予閱聽大眾。女作家寫了一本疑似遭誘姦的小說,讀過或未讀,或由媒體、或由轉知,人們雖看法不一,但結論似乎都指向必須再加強性平教育,教導捍衛身體的自主權。


    從事性平教育多年,我認為孩子們的身體解放了,自主權也確實有提升,從教育的角度來看,很多地方都必須持續加強,但最不足的是思辨能力的建構。


    解放、反叛若沒有思辨的基礎,容易變成只是莽撞、只是年少輕狂。現代人大多將個人主義誤讀為自由主義,自由主義是以不侵犯他人為前提,個人主義卻是追求個人意志的無限上綱,意思是,在管不住孩子的情形下,更應該教育他如何思辨。


    人在成長的階段,經常是藉由「他者」確立「自我」,我們有可能因為仰慕而愛上一個人,藉由他的愛,我們確立了自我存在的價值與意義,尤其是自認萬中選一的愛,更能凸顯自己的獨特性,而不會被淹沒在群體中。


    媒體一直把重點放在「性」上面,我卻認為,對一個心思敏銳的作家而言,心痛的不是性的侵犯,而是愛的剝削與欺騙;如果我們一直都在談性,我們就不斷地再複製女性貞潔的偏見。

    發現我愛你你卻不愛我,或你並沒有像我所想像的那般愛我的震驚,若走不出來就會全盤否定過往的一切,這個我們所互動所愛的「他者」,有可能是父母、老師、同學、伴侶……震驚、挫折、失望,經常是成長的開始,但也有可能是自戕的起點!


    我們很難獲得任何關於自我的事實,除非通過他者的眼光與意見,這產生一種沈重的負擔與存在的矛盾:我的確就是那個「他者」正在監視並評判的對象,因為「他者」使我認識到自我的存在,但也同時讓自己囚禁在「某種無所不包地作繭自縛的凝視之中」,拒絕經由他者以定義自我,是一種覺醒,擁有獨立的自我才能自在,自在才有自信。


    所以,我們的孩子除了性教育,是不是也必須有這種思辨能力的訓練?



此篇文章亦有刊登在2017.5.9蘋果即時新聞,: 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forum/20170509/1114885